基于特殊的法律结构,中国版绿鞋机制除了有护盘、平顺股价这一常规功能外,还发挥出了独有的功能,具体包括股本、股价两个维度。
(一)股本之维:短线、长线投资者之间的持股转换助力股本结构优化
1.上市前:优先配售长线主义投资者
在美国,除特定内幕信息知情人(insider)外,承销商针对其普通客户的证券转售(resell)行为,并不附带锁定期。在A股市场,战略投资者应当“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做出限售承诺。中芯国际案例中,获得配售的四家战投都是专业的合格投资者。事实上,经承销商筛选而获配的战投共有29家,累计持有中芯国际首发股份总额的43.48%。就上述股份,各家战投分别做出了12个月或24个月的限售承诺。此外,从维护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角度,新股发行体制同时设定了优先满足公募基金、社保、养老基金等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安排。在新股发行项目中,以接受限售承诺为前提,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有更多的机会和比例获得配售。A股市场这种倾斜性配售机制,确保更多经过筛选的价值投资者与耐心资本参与新股发行。现行新股发行与配售体制客观上推动了发行人以首发为契机,广泛吸纳价值投资者、长线投资者,使其成为公司资本结构中的压舱石。这样一来,发行人股本结构更趋稳定,公司发展更可持续。
2.上市后:收编短线主义投资者
在现行新股发行体制下,公司上市伊始的股东层次清晰、站队有序:原始股东、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网上投资者。
在“破发”情形下,抛售股份的投资者首先不可能是发行人的原始股东,因为《公司法》禁止“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转让。其次,不可能是战略投资者。如中芯国际案例中,29家战投分别做出了12个月或24个月的限售承诺。此外,经摇号程序,208个网下投资者账户就其获配的55,421,777股(占网下发行量的9.39%)股票应遵守6个月的限售期。事实上,所有参与IPO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均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属于专业投资者。实践中,获配的网下投资者多为机构投资者,其注重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打新股”动机不足,“挣快钱”受章程、集体决策与自律监管机制的约束。
由此可见,剔除原始股东、战略投资者(首发占比43.48%)、网下投资者(首发占比30.43%)后,上市初期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的主要是网上投资者,例如打新股的散户。在数量上,中芯国际案例中,网上投资者持有股票占首发总股本比例为26.09%。假设该等网上投资者均为短线主义投资者,在“破发”状况下,承销商成为其交易对手。承销商以占首发15%股份所对应的股款,以“破发”价买入的股票数量,明显超过网上投资者持有量的半壁江山。在策略上,承销商凭借其证券操作的丰富经验和对市场波动的精准把握,确保其择机买入,有效阻遏股价下行。承销商与网上投资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近乎单挑式的回购交易操作。这种交易能够实现对短线主义者持有股票的收编回笼,并交付于上市前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因此,上市初期,盘口的交易活动呈现为一个由短线投资人转换为长线投资人、价值投资人的过程。毫无疑问,这种转换有助于发行人股本结构与股东阵容的优化。
(二)股价之维:平顺股价及其实现机理
1.供求关系理论的失灵
通说认为,绿鞋机制基于二级市场的供求关系规律,通过灵活行权来实现熨平价格波动之目的。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超额配售对象没有限制,普通配售对象无需向承销商做出锁定期承诺。因此,承销商行权确实可以增加二级市场的流通股供应,以平抑股价。这一点在美国证券市场属实。
但是,中国资本市场语境下,供求关系规律没有解释力。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超额配售对象应为战略投资者,其须做出至少12个月的限售承诺,当属长线主义投资者。易言之,该等新增股份在性质上属于限售股份,并非直接流向二级市场,更不可能参与集中竞价并现身于五档盘口。以近期在北交所上市的博威液压(股票代码:871245)为例,承销商于2022年2月4日行权后,公司新增股本1,271,739股。相应地,公司限售流通股由37,217,630股增加至38,489,369股,无限售流通股没有发生变化。不难看出,承销商行权后,证券市场可供出售的股票数量供应并没有增加,这如何抑制股价?供求关系理论在A股二级市场由此失灵。事实上,供求关系规律在上市前就悄然起了作用。
2.上市前:绿鞋机制提前消化二级市场需求
美国IPO项目中绿鞋机制几乎无所不在(ubiquitous),发行文件中披露绿鞋机制条款实属平常。在A股市场4700多家上市公司中,仅有61家实施过绿鞋机制,占比不到1.5%。物以稀为贵,拟上市企业如果披露采用绿鞋机制,就是一个股票获得市场追捧、申购踊跃的强烈市场信号。这种信号可能抬升市场对发行价的预期,并因此消化价格敏感型投资者的购股需求。
与此同时,基于绿鞋机制的超额发售消化了更多的市场需求。以中芯国际案为例,相关网上投资者获得了25,284.30万股的追加配售。这些因为发行人启用超额配售机制而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在上市前就完成了申购、获配、缴款和交付流程,其无需到二级市场上继续申报买入。这就消化了二级市场的一部分购股需求,形成对二级市场股价飙升的提前阻遏。
总之,在上市前,一方面,披露采用绿鞋机制所产生的促涨股价功能导致价格敏感型投资者的需求有所收缩;另一方面,因超额发售而获配的投资者不再需要在二级市场申报买入,两方面因素推动中国版绿鞋机制提前消化二级市场的购股需求。
3.上市后:绿鞋机制稀释每股收益
事实上,中国版绿鞋机制之所以能够抑制股价,在于上市后增发股票导致股东权益的稀释和每股收益的摊薄。在A股市场,企业IPO多为完全的新股增发,少有基于股份拆细(share split)而实现的老股发售。因此,承销商行使绿鞋期权,公司股本数量将出现较大幅度增加。中芯国际案例中,因主承销商全额行权,公司股本数额由7,136,423,226股增加至7,389,266,226股,由此摊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根据“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在A股市场常规的25倍市盈率情况下,每股收益摊薄0.1元,每股价格将下挫2.5元,绿鞋机制平抑股价的功能由此实现。与之相对,在美国首发项目中,超额配售的股份一部分为发行人增发的股份(新股),一部分为原股东持有的股份(老股)。2012年Facebook首发案例中,基于绿鞋机制而增加发售的63,185,042股股票中大部分为老股,新股仅为3,094,842股,占比不到5%。绿鞋机制对每股收益和每股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
质言之,美国绿鞋机制主要是通过影响二级市场供求关系来平顺股价;而中国版绿鞋机制中,超额获配的投资者为做出限售承诺的战投,因此绿鞋期权的行使不增加二级市场的股票供给,由此消弭了承销商行权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固有影响。与此同时,A股首发项目中多为新股发行,鲜有老股发售,承销商行权将导致公司股本规模发生较大变动,进而影响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中美绿鞋机制平抑股价的内在机理存在本质分野。
(三)超越护盘:绿鞋机制的多维功能
绿鞋机制有护盘功能,但该功能并非其独有。首发上市后护盘托市不能单靠绿鞋机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协同作用不容忽视。例如,在上市前,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化询价、定价机制,承销商在战略配售对象准入标准等方面的发行工作安排,都有助于价格发现(price discovery)和上市后股价的企稳。上市后,涨跌停板制度下,投资者报价不得低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并由此成为上市公司免费的护盘机制。此外,发行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回购承诺,也能够起到托市作用。2022年1月5日在A股首发上市的中国移动(股票代码:600941),在配置绿鞋机制的基础上,同时设定了发行人及关联方承诺回购的护盘机制,并由此幸免“破发”。与此同时,中国版绿鞋机制在夯实耐心资本、优化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等方面的功能,亦不能湮没于平顺股价、护盘等流行解读之中。
前述功能均系公共利益维度的考察,本文将其统称为客观功能。与此同时,从私人利益维度,绿鞋机制还可能有主观功能。例如,拟上市公司采用绿鞋机制容易被市场解读为股票受追捧的信号。在路演、询价阶段,承销商和发行人出于利益驱动,可以借绿鞋机制造势以促涨股价,形成对网下投资者理性报价的干扰。再如,有学者提出,精确的IPO定价(accurate pricing)给承销商带来的是最低的报酬,而IPO的偏离定价(mispricing)及由此带来的股价波动(volatility)才能确保承销商利益最大化。从域外实践看,承销商可以借助绿鞋机制的掩护,在故意设定畸高发行价格(overpricing)的基础上,实施“主动破发”策略。该等策略侵蚀公众股东利益,但可以确保IPO融资规模不受较大影响,同时使原始股东、风投股东所持权益免遭绿鞋期权的稀释。2012年Facebook首发即是一例,承销商除了获得佣金,还以绿鞋机制为掩护实施卖空配售操作,低买高卖,获得1亿美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