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法总论》课程授课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基于21所高校的调查
(一)调查概况
1.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了解各高校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法总论》这门课程的授课方式。根据同学们的意见反馈,形成经验总结,以期促进高校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法总论》课程的优化。
2.调查对象和内容本次调查对象是21所高校法学院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是2016级硕士一年级的同学。调查的内容集中于“最近一次《经济法总论》课程的授课方式”、“课堂中老师和同学们之间的互动情况”、“同学们希望《经济法总论》课堂做哪些改进”三个方面。但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授课的内容。
3.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的是访谈法(微信)和问卷调查法。主要是通过同学之间联系受访人进行访谈和发放问卷采集信息。
(二)调查结果
本次共调查了21所招收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高校。〔19〕被调查学校中,大部分都开设了《经济法总论》或《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以下统称为《经济法总论》)这门课程,只有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及江南大学没有开设该门课程。
1.授课方式
由于每个学校招收学生数量以及选课学生的情况不尽相同,在《经济法总论》课程中,学生选课人数也不尽一致,从7人到40人不等。课堂人数的多寡似乎会对老师的授课方式有一定的影响:人数越多,老师越愿意选择自己讲授的方式,但这种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具体到老师的授课方式,从调查数据来看,大多数学校中都是老师的讲授占有较大比重,虽有学生参与,但学生参与度较低。就《经济法总论》课程而言,有两种突出的授课方式,即只由老师讲授和分专题由学生和老师共同讲授两种方式。但这两种方式各自内部也有细微差别。就单纯由老师进行讲授而言,有的老师会侧重于热点分析,有的老师则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20〕,还有的老师侧重于讲授学术界各家的观点,让学生了解学术研究动态。〔21〕在分专题由老师和学生共同讲授中,学生主要通过PPT课堂展示的方式,进行专题讲解。具体而言:有的是将所有的课程内容提前分专题,由学生进行展示,如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大学等。有的则是由老师在前几节课梳理经济法中的重点知识,带领同学重新梳理经济法的框架或者讲授写作规范,剩下的课时则由同学分专题做报告,并相互提问、讨论,如北京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有的则是老师和学生分工合作,先由老师讲授一部分内容,老师未讲授部分由学生分专题进行讲授,如辽宁大学。有的学校则是由老师讲授基础知识,而由同学就专题下的热点问题进行展示讲解,如清华大学。有的学校由老师讲授基础知识,学生在老师预设的六种关于经济法性质的学说中,选择两种并进行课堂展示,如昆明理工大学。有的学校由老师讲授基础知识,留下几次课的时间交由学生自愿进行PPT展示与讲解,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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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用2节课左右的时间梳理经济法的框架、热点问题或写作规范,之后分专题由学生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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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考核方式期末以考试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测,是惯常的考核方式。但对法学硕士研究生而言,为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撰写论文成为结课的常见方式,《经济法总论》课程也不例外。大部分学校的结课方式都是撰写论文,或是按照老师安排的题目进行撰写,或是对选题没有限制,而在由学生做专题展示的情形下,让学生在自己所讲授的范围之内进行选题。授课老师会结合学生平时在课堂中的表现和期末论文的写作质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也有学校以撰写文献述评的方式结课。但也有学校采用考试的方式。有的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如辽宁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有的采取开卷考试方式,如西北政法大学。有的学校是以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结课,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要求学生调研具体行业的法律问题,比如钢铁业的宏观调控等。有的学校则是论文和考试二者兼而有之,如西南政法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会以随堂作业的方式要求同学写三篇小论文,这些论文在期末成绩中占60%的比例,考试则占40%。有学校将课堂表现、结课论文、结课考试共同作为期末考核方式,如北京交通大学。也有学校没有期末考试或者论文,授课老师对同学们评价的标准就是同学的课堂展示,如中国人民大学。如表2所示:
3.同学反馈大多数同学对老师的授课方式都是基本满意的,但也对老师授课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调查显示,在考核方式上,学生更喜欢以撰写论文作为期末考核的方式。根据同学们的反映,这是因为,一方面,撰写论文可以锻炼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促使自己去阅读大量文献、书籍,提升自己的书面表达水平;另一方面,研究生阶段的授课主要采取学生做报告的方式,这种授课方式不宜采取背诵知识点的考试方式。在授课方式上,较多的学生希望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更喜欢老师结合热点来剖析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也有部分学生希望老师能增加一些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包括课堂上涉及的经济学理论知识和会计专业术语。
(三)调查结果分析
1.授课亮点
(1)推荐书籍中央民族大学的老师推荐了张守文、史际春、王全兴教授撰写的经济法总论教材。上海财经大学则是留给学生几节课的时间,让学生交流课外书籍。同学们反馈说,推荐经济法总论的书籍,并让学生撰写读书笔记,是一个很好的让学生对经济法这门学科有清晰认识的方式。因为教材不同于论文,教材对本学科的介绍是系统性的,而论文则是针对性的。通过对系统性教材的阅读,学生会逐渐对某一问题产生兴趣。这也是研究生教育的目标之一,即激发学生的学术热情。
(2)分小组课下讨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同学们按照专题的相关度分为3组,并由组长在课下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这种讨论是在小组成员课堂报告全部展示完毕的情形下进行的。在此时,小组成员的文献述评初稿已经完成。小组成员或针对某一专题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和头脑风暴;或是充当校对的角色,对成员文献述评的初稿进行修改,包括内容(如体系安排、措辞等)和格式(如标点符号、脚注等)两个方面,对成员的文献述评进行完善。同学们反映说,自己的错误自己不易察觉,采用的小组讨论形式则可以弥补这种不足,减少学生以后行文中出现的错误。
(3)提前布置问题,课堂进行讨论此种方式是在前一节课将下节课要讲的内容和需要讨论的问题布置给学生,然后在下节课开始时由学生各自进行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大家交流看法。如云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也有老师不会让学生在下节课逐个回答,而是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随时抽取不特定学生进行回答。这种提前布置问题的做法会促使学生在课下查阅资料,勤于思考。
2.存在的问题
(1)授课方式方面各高校存在的一个突出的共性问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不足。调查中发现即使是在老师与学生合作讲授的方式中,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都不是很强。要启发学生进行问题分析和学术创作,需要更强的互动性来进行思维的碰撞。(2)授课内容方面个别受访学生反映其老师所讲授的大都是陈旧的知识,即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的理论成果,对最新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动态跟踪不够。也有很多学生希望老师能够紧跟时事热点,带领大家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解读。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老师的讲授内容需要更加关注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