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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回顾】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深圳举办
上传时间: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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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23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深圳成功举办,年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公司法修改: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主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一级巡视员李存捧,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杨永清,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杨明宇,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志华,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总法律顾问牛文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范志刚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在第一单元致辞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来自全国证券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本次年会。通过线上收看年会开幕式和主题演讲的受众高达1万多人。



大会第一单元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施天涛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施天涛

郭锋会长指出,在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背景下,证券法学研究会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大学等单位,在深圳举办2021年年会,专门探讨公司法修改,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建设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在内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郭锋会长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体制、市场结构、市场主体、产权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民法典创设了新的法人分类,证券法完成了最新一轮修订,在此情况下,公司法律制度面临变革与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公司法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规划。证券法学研究会以及各位专家有责任积极投身到公司法修改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咨询中,深入研究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制度衔接、公司组织制度创新、公司治理优化、公司收购兼并、公司破产清算等,为公司法高质量修订做出证券法学研究会应有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 郭锋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一级巡视员李存捧致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金融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开展证券法学研究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希望广大证券法学研究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国家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研究,为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的发展完善贡献力量。要注重学术成果转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一级巡视员 李存捧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杨永清在致辞中围绕《公司法》修改主题,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第16条规定越权提供担保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从现有法律规定、裁判尺度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特殊性等多方面规定展开了专业细致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杨永清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杨明宇在发言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最新情况和对《公司法》修改的需求两大方面谈及个人的思考和体会。他认为,首先要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推动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加强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对证券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其次,大力推动《公司法》修改,着力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制定完善,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 杨明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志华致辞表示,《公司法》修改是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一件大事,也是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一同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结合深交所的发展实际和上市公司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从《公司法》修改背景、面临的市场环境、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等多个角度展开了细致分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杨志华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在致辞中就如何转变“重股轻债”、同步完善公司债券法律制度分享三点认识。第一,公司债券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渠道之一,而《公司法》中公司债券制度的完备程度与公司债券所取得发展成绩以及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相比,不相匹配,迫切需要《公司法》强化制度供给。第二,公司债券市场运行的丰富实践为公司债券法律制度的整合、修改、完善提供了现实基础。对于公司债券实践领域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应当尽快将其上升为法律,为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近年来公司债券发展中不断出现的公司违约事件、“逃废债”现象、破产重整等实践情况,也需要《公司法》及时予以回应。第三,完善公司债券法律制度,需要在丰富实践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标最佳国际实践,坚持处理平衡好各方主体利益,着力完善基础性制度,细化可操作的技术性规范,以及处理好与证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之间关系原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 卢文道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总法律顾问牛文婕致辞表示新三板坚持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实行多元包容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公司法》的修改是优化新三板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结合新三板的市场实践从公司类型的优化角度,她提出公众公司已经具备较为充分的法律和实践基础,《公司法》应结合其具体的公众化程度,在法律规范和监管上进行差异化的规定和监管安排,以适应我国公众公司的监管实践。她强调《公司法》的修改应跟随证券法的步伐,在证券交易、证券发行等多方面完善制度保证。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总法律顾问 牛文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在致辞中对当前的金融审判工作分析指出金融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更高层次更高起点谋划发展,全力推进金融市场的各项工作。表示,公司法是商法律体系的核心,应当与证券法一同构建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志坚


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范志刚致辞指出,要以扎实的行动,推动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共振,为深圳特区的发展提供法治动力。他表示希望与大家一同研讨,为《公司法》修改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 范志刚


大会第二单元主题演讲由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甘培忠主持。


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甘培忠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静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研究”为题发表了演讲,她表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应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跟随党中央的法治进程。中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加强和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环节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当下的证券监管工作应当对挖掘市场自律调动社会规范以及证券公司证券中介机构等证券从业者的自律机制等做进一步的规范提升。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王静


四川省社科院学术顾问、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苏上市公司治理改革与《公司法》修改建言”为题发表了演讲。他采用一组实证数据对股权结构的现有问题展开分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具有内在关联性,针对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公司法》的制度设, 计要对股, 权集中股权分散化的趋势做出回应。他建议,《公司法》应当将国有上市公司的规则与一般公司治理规则进行分,并为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提供更多选择



四川省社科院学术顾问、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周友苏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公司法》应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兼谈《公司法》第七章的修改”为题发表了演讲。他强调应当把握《公司法》修改的契机加大对第七章的重视程度。具体修改应当围绕公司债的身份范围、电子化推行背景下债券的转让方式、公司债券持有人和托管人以及相应的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四个方面来进行。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冯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有星围绕以商法思维完善股份公司的隐名持股制度”为题发表了演讲。他认为,证券发行核心发行人资格审查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问题,而隐名持股这一现象则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法》基础逻辑制度带来了极挑战。因此,他建议在《公司法》修改秉持上市公司公众利益保护的价值导向加大对代持股协议效力问题的监管,强化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约束整体性规则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有星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委员会副主任、法律部总监、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付彦“证券一线监管实践中的公司治理问题”为题,重点分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律规制以及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法律规制她对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变化进行了细致分析,并表示,应当继续坚持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双轮驱动这一监管逻辑,聚焦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滥用控制权的问题,加大对公司实控人的法律规制力度。关于章程设置边界,她认为公司章程要有自治的边界不应剥夺和限制股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基本权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委员会副主任、法律部总监、
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付彦


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度强以法商思维服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发表了致辞。他首先对律所能够承办本次年会表示感谢和荣幸。他表态将继续把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有机结合,把法商服务这一品类做更好,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高度强


大会第三单元分论坛共分5个小组,各上下半场,分别围绕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并购重组、法律责任、做空机制、金融创新、证券监管科技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腾讯金融研究院、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协办。现场共收到论文百余篇,并出版《证券法律评论》(2021年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形成了电子版年会文集,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


《证券法律评论》(2021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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